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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自 Cheers 雜誌的文章【當責不讓,不再沒肩膀!】,詳細內容請閱讀引用來源的文章,這裡只做一些重點節錄。首先來看一個小故事吧:
有4 個人分別叫做所有人(Everybody),某個人(Somebody),任何人(Anybody),和沒有人(Nobody)。
公司有一件重要工作需要完成,
「所有人」都被要求去做。
「所有人」很確定「某個人」會去做,
而且「任何人」也可以做,
但是卻「沒有人」把工作完成。
於是,「某個人」很生氣,
因為這是「所有人」的工作。
「所有人」認為「任何人」也可以做,
但是「沒有人」了解,
「所有人」是不會去做的。
最後,「所有人」指責「某個人」,
卻「沒有人」去做「任何人」都可以做的事。
這個故事看起來很幽默,但是一旦這個情況發生在你我的現實(工作)生活上我想很少人不會因此抓狂的吧。
只會推卸責任的組織,絕不可能擁有高績效和執行力,
企業更迫切需要的是勇於承擔全責的「當責者」。
「當責」一詞源自於英文“accountability”,
根據《當責》一書作者張文隆詮釋的定義,
當責者擁有一種能行使“one more ounce”(多加一盎司)的人格特質。
不僅是100%傾注心力,更具有110%的專業與自發精神。
用我的話來說,在工作上我常常跟我的夥伴說:做好工作的關鍵在於你會不會「多做一點、多想一步」,工作上的細節要求非常多,如果能夠做到我說的「多做一點、多想一步」,那麼在工作上你一定會有所成就。
當責者的重要特質:能正視問題(seeit)、擁有問題(own it)、解決問題(solve it)與著手完成(do it)。
名言絕句:引用自法國文學家伏爾泰(Voltaire):「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覺得自己有責任。」
讓我們來看看所謂的「受害者心態」~ 工作心態的盲點與陷阱
漠視或否定:「從我的位置看,我不覺得有問題」、
「我的研究報告沒有顯示這個問題」。
那不是我的工作:「這不在我的工作範圍內」、
「那不是我的部門該做的」。
交相指責:「那些業務根本不懂怎樣銷售我們設計的新產品」;
「研發人員開發的若真是顧客需要的產品,我們的業務目標自然就能達成了」。
不知所措、告訴我怎麼做:「你到底要我們聚焦在哪裡?你就直接告訴我怎麼做好了」。
掩蓋尾巴:「我早就警告過你,請看3 個月前給你的電子郵件」。
等著瞧吧:「我們正處於過渡期,時間一過,自然就變好了」。
先學會當責,經理人才能服眾,
西方人常說:“You hold accountable for results.”
意謂身為領導者,要承擔一切成果。
換言之,當責是成果導向的,
即便經理人無法一一掌握所有變數,卻必須有全盤接受、承擔最後結果的膽識。
要求部屬承當責任之前,主管必須先以身作則,交出成果。
我:這真的不容易…
管理人要常常思考的是:
1. 縱使資源不夠充足,環境不夠配合,
我還可以多做些什麼來改善?
2. 我怎樣把今天的工作做得更好?
3. 我怎樣可以多支持他人?
4. 我可以做什麼來提升貢獻?
而不是充滿抱怨:
1. 為什麼總是我?
2. 什麼時候才會有人來幫忙我?
3. 誰漏接了球?
除了透過言行在工作上展現當責精神,
當然,主管更重要的任務是感染部屬,
讓他們也逐步成為當責的工作者。
我:這也許正是我在管理上最欠缺的一環吧!我缺乏能夠影響他人的個人魅力。
名言絕句:引用自奇異(GE)前執行長傑克.威爾許(Jack Welch)所說的:「成為領導人之前,你是栽培自己;成為領導人之後,你是栽培別人。」
如何讓部屬學會當責
設定期望(目標):
讓部屬清楚知道目標為何。事前釐清得越透徹,
愈能降低事後彼此出現認知落差。
要求承諾:
前提是,讓部屬知道達成目標後,
對個人職涯及組織的助益,
自然願意勇往直前、當責不讓。
衡量進度:
運用具體數據比較最後成果和部屬承諾的目標,
找出差距,指出未達之處。
提供回饋:
給予客觀建議,共同討論如何解決問題。
連結後果:
當部屬陷入瓶頸,
不妨適時提醒他們達標後的獎勵,
以及失敗必須承擔的「後果」,強化動能。
評估成效:
運用有效的方法評估成果,
避免多重標準或出現模糊地帶。
感覺上很像以前在學習 TK 的時候… 重點是管理者要很明確的讓組織的全員知道目標在哪裡?善用「糖與鞭子」讓共事的夥伴能夠朝目標前進,當然最後也少不了「評估」:評估夥伴、評估團隊更重要的是要評估自己在專案上有無可以改進的地方,我指的是「管理」。
既然說到管理,就來看看什麼是讓部屬難以當責的「無效領導」:一個沒有肩膀的主管,絕不可能教出有擔當的部屬,無效領導的大忌!
1. 不掃門前雪:
部門裡有個麻煩人物,你身為主管卻不想得罪人,
遲遲不請他走路,反倒把他調往其他部門,把「門前雪」往別人屋裡掃。
2. 佯裝和平:
某個手下戰將自視戰功彪炳,常無視其他同事存在,
讓眾人敢怒不敢言。你擔心失去這名戰將,就假裝若無其事,不敢處理。
3. 言行不一:
例如,才剛宣布下半年必須緊縮預算,精簡開支,
過幾天就自己購買個人用的昂貴器材。
4. 選擇性失憶:
明明是自己做的錯誤決策,卻刻意淡化自己在決策中扮演的角色,
還找人當代罪羔羊,說服自己都是別人的錯。
5. 輕忽「後續追蹤」:
不有效追蹤部屬的工作進度,他們肯定不會負起當責。
如果部屬的責任感趨近於0%,你得時時刻刻追蹤;
責任感在60%以上,每週追蹤一次;
80%以上,每月追蹤一次;
趨近100%的員工,只需每季追蹤一次。
身為管理職的人更是要清楚的知道個人要擔負的「責任」在哪裡?身為團隊的領導者,要管理的永遠都是「人」,個人執行能力再強也只是代表你「很會做」,如果能讓所有的夥伴都能夠做到要求、達成目標,那才能證明你是個成功的管理人。
簡單的定義:「當責」vs.「負責」
當責:
成果至上,不管中間有多少困難,一定要交出成果!
負責:
責任只在執行被交付的任務,
只要做了,不管結果如何,就算沒有功勞也有苦勞。
當責:
對「自己」和「別人」許下承諾。
不只個人盡全力完成,
也確實交出令顧客、老闆滿意的成果!
負責:
只對「自己」許下承諾。
例如工作滿8小時,就自覺問心無愧,
但事實上,答應給顧客、老闆的文件都沒完成。
當責面對的是要處理的「事」,而負責是指對自己的事負責,兩者都很重要,只是當責是更進一步的做到。
文章原始出處: http://cw.feedsportal.com/c/34754/f/640205/s/2761a503/l/0L0Scheers0N0Btw0Carticle0Carticle0Baction0Did0F50A30A792/story01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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